“上合组织”莫斯科宣言提出共同抵制非医疗使用麻醉药品合法化

发表时间:2020-11-14 来源:中国麻协公众号 浏览:4385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20年11月10日以视频方式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宣言提出,成员国对包括非法生产、贩运、滥用阿片及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在内的世界毒品问题表示关切。成员国愿在专门国际场合讨论应对全球毒品威胁的具体合作方向时协同努力。

成员国认为,非法种植、生产和扩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包括来自阿富汗的毒品,严重威胁国际和地区安全与稳定。成员国对毒品犯罪与恐怖主义相互交织,包括以毒资恐等问题尤表关切。

成员国将坚定维护和巩固以《经一九七二年议定书修正的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一九七一年精神药物公约》和《一九八八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禁毒体制,共同打击宣传毒品消费和非医疗使用麻醉品合法化的企图。

成员国支持同有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及机构深化合作,在各国责任共担原则基础上,共同应对全球和地区毒品威胁。强调其核心任务是全面有效落实《2018-202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上合组织预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滥用构想》。

成员国认为,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禁止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种植、生产和非法贩运,包括研究在杜尚别建立上合组织禁毒中心的构想草案。

成员国支持上合组织同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开展建设性对话并继续共同举办活动。成员国将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和其他多边专业国际论坛框架内协调立场。

成员国认为,毒品合法化严重损害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基础,将共同抵制非医疗使用麻醉药品合法化的企图。

成员国愿同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领域开展互利合作,认为有必要研究制定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谅解备忘录,支持双方开展合作、交流经验和成功实践。

成员国积极评价2020年3月2日在维也纳举行的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第63次会议期间,上合组织同联合国共同举办“联合国和上合组织应对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威胁:打击通过暗网贩运毒品”高级别联合活动,支持《巴黎公约》倡议。

成员国注意到2020年5月23日至27日俄罗斯联邦主办的“蛛网”禁毒行动成果,愿继续共同开展该行动。

成员国高度重视切断毒品贸易资金来源,认为应同时考虑到其与其他有组织犯罪和恐怖活动的相互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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