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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学会发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

发表时间:2023-07-13 浏览: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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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广东省药学会发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是自2015年以来的第9版。此次《目录》中,共收录用药信息308条,包含艾司氯胺酮、吡仑帕萘、甲磺酸瑞马唑仑、酒石酸布托啡诺、氯硝西泮、麻黄碱、莫达非尼、纳布啡、瑞芬太尼9个特殊管制药品。

通知全文:

关于发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粤药会〔2023〕72号

各医疗机构:

为协助各医疗机构制定超说明书用药目录,本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循证药学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是2015年以来的第9版。除广东外,本版目录起草单位包括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福建、新疆等省、市的三甲医院。

入编药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为最新版),并需在证据等级、临床需求等基础上进行评估筛选:

1、美国、欧洲、日本说明书收录;

2、《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临床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收录;

3、国际主流指南或共识(如NCCN)收录;

4、Micromedex®有效性、推荐等级在Ⅱb级、证据等级B级或以上;

5、四大医学期刊(NEJM、The Lancet、JAMA、The BMJ)或本专业SCI的I区期刊发表的RCT研究或meta分析证明适用。

本目录仅作为证据罗列,不作为推荐目录,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应用中仍需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

本共识联合厦门市药学会共同发布,供各医疗机构参考。

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目录内容撰写公开出版物,如论文、专著等,以及制作计算机系统、APP等,请注明出处;本目录新增部分将在《今日药学》杂志发表,引用格式为:[1]广东省药学会.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新增用法)[J].今日药学, 2023, 33(7):481-49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01室  广东省药学会  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6,37886321

传    真:37886330

电子邮箱:gdsyxh45@126.com

网    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1、《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起草医疗机构

           2、《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请在本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广东省药学会

2023年7月4日


麻醉、精神、易制毒药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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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的报道,超说明书用药,一般指以治疗为目的在药品说明书规定范围外的用药。由于药品说明书收录的用药信息往往滞后于医学和临床实践的发展,超说明书用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药品超说明使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同一药品在国外的说明书上已纳入相关适应症,但因为III期临床试验中未纳入中国人群等原因在国内尚未纳入;第二种则是虽然未纳入相关适应症,但该治疗方法已在国内外指南中均有推荐;第三种则是虽然也没有相关指南推荐,但是相关随机对照试验均已表明其治疗功效。以上三种就是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几种主要情况,但因为不能完全排除风险,因此一般只有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使用。

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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