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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评估及社会化延伸机制调查研究——基于上海地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十年跟踪回访实践

发表时间:2023-07-10 浏览:2332


作者:上海市戒毒管理局课题组

《中国法治》杂志2023年第6期



正文:

近年来,我国毒情形势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但受复杂严峻的国际毒潮、各国禁毒政策和新型毒品滥用趋势交织影响,新的风险挑战不容忽视。通过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解除强戒人员)全覆盖跟踪回访,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评估,落实个性化帮扶救助,能打通不同戒毒措施之间壁垒,拓展延伸场所戒治成效,助力戒毒人员操守保持,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全力服务平安法治建设。本文拟通过纵向分析评估上海地区解除强戒人员十年跟踪回访情况,以大数据提供实证支持,探索完善戒毒效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找寻强制隔离戒毒效果和操守保持率之间的因果关系,更好把握社会治理视域下禁毒人民战争态势,为禁毒戒毒工作科学决策实践提供智力支持与经验借鉴。

一、强制隔离戒毒效果调查

(一)调查背景

全球范围内非法药物的制造和缉获数量正创下历史新高,国内外毒情形势依旧严峻。以上海为例,在禁毒戒毒各部门重拳出击之下,上海市近6年吸毒人数连续下降,但毒情反弹风险尚未完全解除。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新吸毒人员查处比例有所上升,其中大部分为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者。复吸人员混用多代毒品、改用管控难度高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情况十分突出,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成为社会聚焦的“爆点”。因此,针对解除强戒人员戒毒效果、社会适应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牢牢把握毒品问题治理关键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二)调查过程

对解除强戒人员持续开展跟踪回访,是评估强制隔离戒毒效果、检验戒毒场所戒治成效、巩固社区康复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手段。自2008年起,上海市戒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属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连续9年开展上海籍解除强戒人员跟踪回访工作。自2018年起,在各级禁毒部门支持下,市局有效依托基层禁毒工作力量,连续5年对上海籍近3年解除强戒人员开展全覆盖跟踪回访,按照“准、全、实”的标准,建立完善“三见面、一查阅、一问卷”工作机制,对解除强戒人员生存现状、戒毒效果、个体发展、家庭支持、社会行为等开展持续性、多维度的综合调查。目前已累计回访43000余人次,并建立完善专业评估体系,服务戒毒康复和平安法治建设。

按照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工作部署,市局持续深化戒毒社会化延伸,落实后续照管,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为鲜活载体,构建完善衔接帮扶工作机制。在深度调研走访的基础上,详细收集解除强戒人员及其家属的困难需求,建立“一人一案一册”,梳理形成帮困服务清单,落实个性化的帮扶救助。在实践基础上,形成“边访边帮”服务解困机制,建立日报告、周例会工作流程,规范“实情调查、需求采集、解困跟进、措施落地、效果评估”工作闭环,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办实事工作。在普遍开展戒毒康复指导的基础上,近两年重点纾困帮扶300余人,提炼典型案例近250篇,汇编典型案例集数册,编纂《常态化回访帮扶工作指南》两部。

自2018年以来,市局积极引入上海大学国际禁毒政策研究中心等智库力量,纵向跟踪评估解除强戒人员操守保持和社会康复情况,探索戒治一体化策略举措,形成上海戒毒成效评估万人级数据库、案例库,初步建立戒毒效果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累计发布《戒毒效果综合评估研究》白皮书五部(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形成《“十四五”期间推动上海戒毒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的策略研究》报告等。

(三)数据分析

针对上海籍解除强戒人员个体发展、家庭支持和社会行为等方面开展持续性、多维度的跟踪回访调查,是关注其社会回归与融入情况、评估城市公共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近10年来市局基于调查取得的信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受访者人口学特征、场所戒毒效果反馈、未复吸人群样本分析、所社衔接工作情况。下面,以2018年至2022年调查结果为例,重点摘录受访者人口学特征、场所戒毒效果、回归社会情况、操守保持率等部分数据进行纵向分析。

1.从受访者人口学特征来看

(1)性别方面。2018年至2022年,受访解除强戒人员中男性占比分别为84%、83%、82%、81%、80%,说明解除强戒人员群体仍以男性为主。

(2)年龄结构方面。以男性受访者为例,2018年至2020年,40岁以上解除强戒人员占比分别超过70%,数据相对稳定;2021年40岁以上解除强戒人员占比超过75%;2022年40岁以上解除强戒人员占比接近80%。说明近年解除强戒人员呈中老龄化趋势。

(3)文化程度方面。2018年至2022年,受访解除强戒人员中初中/高中学历占比分别为60.85%/17.51%、63.10%/17.48%、63.02%/18.25%、53.52%/22.08%、61.57%/22.76%。显而易见,绝大部分解除强戒人员受教育程度处于初高中文化水平。

(4)家庭情况。历年调查显示,解除强戒人员超过七成有婚史或已婚(数据在71%~75%波动),但相当一部分人存在离异等婚姻问题。超过半数存在父母赡养关系,大多数存在子女抚养关系且处于定居状态。这意味着,该人群大多处于家庭生活关系之中,同时也存在离异和子女抚养、高龄人口赡养等情况。

(5)经济方面。近4年受访戒毒人员家庭人均实际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数据分别为80.44%、85.02%、76.67%、80.24%。说明历年来,大部分解除强戒人员家庭收入水平较低,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人数占比约八成。

2.从场所戒毒效果评价来看

(1)调查戒毒所内对戒除毒瘾最有帮助的事情,“民警关心与指导”历年占比最高,分别为43.60%、61.42%、56.17%、70.32%、58.32%;其次是严格的行为规范管理,分别为42.20%、47.31%、48.26%、44.96%、49.27%。除此之外,技能培训、康复训练、课堂教育、亲情会见等也是历年来受到解除强戒人员认可度较高的教育项目。

(2)自2019年起,增加调查最希望开展的教育类型,选择最多的是“社会环境适应训练”,近4年数据分别为48.85%、46.51%、46.61%、45.31%。其次是“就业指导”和“防复吸训练”,历年占比均超过四成。由数据情况可知,防复吸和回归社会方面的相关培训是戒毒人员所内戒治期间最为关注也最有意愿接受的课程项目。

3.从解除强戒人员回归社会情况来看

(1)就业情况。2018年至2022年受访者出所后处于就业状态的在各年份的占比分别为38.90%、56.97%、54.66%、60.53%、70.77%。由此可知,上海籍解除强戒人员中就业占比总体逐年增加,无业人员比例逐年下降,且目前已完全扭转了无业者多于就业者的最初态势,“就业”已成为解除强戒人员的主流工作状态,且大多数人出所后都会倾向寻求就业,可见所内开展的就业引导课程与职业培训活动的积极成效。

(2)家庭支持情况。根据2018年至2022年受访者家人对其戒毒态度的趋势分析,持“支持”态度的选项在各年份的占比分别为89.2%、88.51%、88.78%、90.69%、88.06%。这一情况说明,绝大部分解除强戒人员的家人对他们的戒毒是持完全支持的态度的,能够积极配合帮助其出所后保持操守。但需要注意的是,始终有10%左右的家庭持“无所谓”或者“放弃”的消极态度,这实际上意味着存在一个较为固化的、对解除强戒人员长期持悲观态度的家庭群体,需要在出所后延伸关注,对这一类特殊情况加以改善。

(3)帮教服务情况。根据2018年至2022年受访者接受何种组织提供的帮教服务多项选择趋势,“社工组织”的选项在各年份的占比分别为82.59%、87.13%、91.30%、82.12%、87.14%;“居(村)委”的选项在各年份的占比分别为32.81%、50.58%、53.87%、32.65%、59.92%。从数据可知,大多数人倾向于接受社工组织所提供的帮教服务,也有相当数量的人选择居(村)民委员会与街道(镇)所提供的帮教服务。由此可见,解除强戒人员出所后主要从社工组织得到帮教服务,居(村)民委员会以及街道(镇)所提供的帮教服务也构成了解除强戒人员得到帮教服务的很大一部分,所社衔接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从解除强戒人员3年操守保持率来看

表1 2013年—2022年间调查人数及3年操守保持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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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解除强戒人员3年操守保持率是评价戒毒效果的重要标准,为更精确地验证结果,在问卷调查基础上还进一步统计了2013年至2022年10年间有效的3年未复吸毒瘾认定书或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人数作为交叉验证。调查显示,上海籍解除强戒人员3年操守保持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见表1)。
       从相关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在操守保持率、场所戒毒和所社衔接等方面,历年数据趋势逐年改善或实现可观的增长,说明场所戒治和所社衔接阶段的帮扶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逐步提升的态势。

二、结果分析

综合多年跟踪回访数据纵向比对分析和大量面访个案情况可知,上海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成效在不断巩固提升,形成了健康持续的发展势头,并获得了解除强戒人员越来越高的评价。由此可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近年来全面推行的规范管理、科学戒治、延伸帮扶等各项举措,在激发解除强戒人员主观能动性、发挥戒治康复积极性方面的努力与成效较为明显。但同时也应看到,强制隔离戒毒与其他戒毒措施之间也存在一定机制衔接短板,一定程度制约了戒毒效果的持续提升。

(一)统一戒毒模式筑牢戒治根基

回溯近10年调查数据可见,上海籍解除强戒人员3年操守保持率在2013年至2017年基本保持在三成左右,自2018年开始呈明显加速趋势直至近九成,客观上也印证了戒毒场所推行统一戒毒模式的成效。

1.高点谋划,系统推进。2018年,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推行以来,市局创新性提出“三个百分百、四个超九成、两率一升一降”的工作目标(生理脱毒率100%、康复治疗率100%、市内所社衔接率100%,体质测试达标率90%以上、认知功能改善率90%以上、诊断评估达标率90%以上、市内家庭介入率90%以上,戒断率稳步上升、复吸率逐渐下降)。按照司法部统一戒毒基本模式建设方案“四个以”要求,统筹设置四期四区,统一建立五大专业中心,立足城市特点设立所区对应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配套编制《基本模式流程再造工作手册》,印发四区流转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形成局、所二级四区大流转工作闭环,率先建成一批模式建设全国示范所。

2.塑形铸魂,规范运行。2019年,市局制定统一戒毒基本模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以“诊断评估—靶向戒治—复吸风险评估”的戒治全流程为主线,形成五个“一体化”格局,统筹发展场所管理、教育戒治、智慧戒毒、基础保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形成场所医疗“1+5”一体化运行模式,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加快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率先探索“4+1+1+1”戒毒康复运行模式,受到部戒毒管理局肯定。建立“五师”戒毒专业人才队伍,1102人次获得各类专业证书。历时3年发布诊断评估、个别教育等6项司法行政戒毒上海市地方标准,实现了上海戒毒领域地方标准零的突破。

(二)科学戒毒赋能戒治成效提升

从解除强戒人员对场所戒毒效果评价相关调查数据来看,戒毒场所指导戒毒人员科学戒毒、强化社会适应训练,对其戒断毒瘾、保持操守帮助较大。

1.创新戒毒技术新领域。在康复巩固期,从个别教育、亲情电话、家属探访、社工帮教等渠道提取情绪情感、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社会行为数据;从虚拟现实(VR)、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智能心理矫治(EP)、脑波认知干预(CRT)、运动抑瘾训练(EISD)等康复现场中自动提取各类量化数据,凸显聚焦神经调控靶点、非药物、非侵入性、安全无创伤鲜明特色,打造以五项戒毒新技术为代表的认知神经功能康复品牌,助力实现上海戒毒“精准、专业、绿色、智慧、安全”五大目标。

2.打造智慧戒毒新基座。依托全局“智慧戒毒所”建设良好基础,探索推进戒治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初步设计了涵盖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和47个三级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紧抓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历史机遇期,分步优化大数据戒治平台,打造“科学画像—精准处方—靶向戒治—成效反馈”全流程、全要素工作链条,通过数据收集、数据清洗、数据应用、成效可视化等路径,探索运用大数据提升戒治成效,努力实现精准戒治、科学戒毒。

3.拓展开门戒毒新路径。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戒毒场所各项工作,市局灵活开展“帮教、法援、同伴教育、就业辅导、回归指导”线上“五个一”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落实跟踪回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性地开展身心康复、家庭和社会功能、就业帮扶、法律咨询四类活动,形成7大类27项帮困服务清单,一人一案落实纾困解难。

(三)社会化延伸巩固工作效果

从解除强戒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调查数据来看,戒毒场所联合职能部门、社工组织、志愿团队,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就业指导、家庭支持、衔接帮扶等工作,也是戒毒人员出所后保持操守的重要因素。

1.推动后续照管全域覆盖。解除强戒人员出所之后,面临着回归社会的现实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努力争取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推动后续照管全域覆盖。

(1)出所衔接闭环管理。护航回归“最后一公里”,持续抓好所社衔接,确保本市籍解除强戒人员民警社工接回衔接率100%,外省籍解除强戒人员信息衔接率100%,解除强戒人员“一人一档”建档率100%,疫情期间全国重点地区衔接工作无一遗漏。

(2)拓展后续照管宽度。结合跟踪回访情况,联合地方着力攻坚一批“安置就业难”“婚姻修复难”“子女照管难”等解除强戒人员反映最为集中、最为迫切的问题。加强与地方平安、卫健、疾控多部门合作,依托本市及长三角医联体、医共体做好丙肝、艾滋病、精神障碍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风险提示、治疗衔接、健康照管对接等工作。

2.彰显戒毒服务社会效应。禁毒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市局通过与社会各界合作,发动各方参与到禁毒戒毒工作中,持续扩大戒毒服务队伍,助力新时代戒毒工作更上新台阶。

(1)聚合专业力量。近10余年,与复旦、上海交大、华东师大、华东理工、上大、上体院等10余所高校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气功研究所等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形成涵盖趋势策略研究、前沿热点探索、体系机制建设、专业戒治实践、戒毒文化建设等5大类40余个合作项目。

(2)凝聚志愿服务。长期与上海市禁毒志愿者协会等志愿组织保持合作关系,年服务受众逾万人,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探索戒毒科研。与上海大学国际禁毒政策研究中心等合作开展研究,形成系列有价值报告。收集国内外禁毒相关文献资料千余册10万余页,上线“禁毒文献资源共享平台”,服务平安建设和戒毒前沿理论研究。

3.毒品预防教育形成品牌。禁毒工作重在预防,毒品预防要求专业素质教育。为此,市局针对不同人群,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打造众多毒品预防教育品牌。

(1)“星光行动”。筑牢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大本营,数万名青少年成为受益重点人群,“‘星光行动’,让青春不‘毒’行”项目被评为本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优秀案例。

(2)“无毒申城”。“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项目创新公益健康跑、原创禁毒歌曲、聘请戒毒公益大使等举措,指数级提档禁毒理念覆盖面。

(3)“天下无毒”。加强禁毒文化宣传,形成富有特色的禁毒文化IP。开办禁毒特展,推出系列文创产品,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活动。

(四)保持治理效能机遇挑战并存

需要密切关注的是,多年跟踪回访的数据及个案积累也显示出,当前上海乃至国内禁毒形势仍存在着一些潜在隐患与决策挑战,需要在现有毒品问题治理体系下作出创新应对。

1. 现行禁毒领域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完善。现行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但是,除强制隔离戒毒外,其他均是在检视机构化戒毒存在的天然缺陷基础上设计的社会化处遇戒毒措施。此类开放环境下的戒毒措施效果势必深受一定时期内当地的毒情形势影响。禁毒法、《戒毒条例》已颁布实施十几年,但当前国内外毒情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原有法律法规、禁毒戒毒标准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程度上的相对滞后,使戒毒措施在实践中面临法律支持不充足、治理效能不够高的情况。可以说,法律层面对禁毒戒毒制度的设计需要完善,对具体实施的细节亟待规范,对相关权利的保障有待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已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各类戒毒措施外部衔接机制尚不紧密。在戒毒措施衔接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与其他职能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机构之间的衔接。目前,受多方因素影响,收押、收戒、收治吸毒人员场所与禁毒部门之间融合高效、优势互补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戒毒措施执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虽有但尚未成熟,对戒毒人员涉毒背景、危险行为、戒治效果、社会关系等信息采集流转不够完整,戒毒场所与医疗机构的绿色通道尚未完全畅通,不利于各方综合系统实施戒治措施。在实践中也发现,所社衔接已成为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戒毒人员在场所内期盼得到社会力量更多帮助,回归社会后期待得到更加务实的帮扶,使戒治动力和信心延续到社会生活中。

3.解除强戒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缺乏稳定性。尽管解除强戒人员就业率历年有明显提升,但实际上,由于存在吸毒经历,在求职就业时解除强戒人员的竞争力明显更弱。在劳动力充足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更倾向于将此类人员替换或淘汰掉。因此在社会面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情况下,解除强戒人员就业率有所提升,主要基于其就业工作周期较短,缺乏稳定性,注重工作的“有无”而非长久与否。此外,多数解除强戒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偏低,在劳动力市场中竞争力较弱,出所后难以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其生活,其就业质量、社保缴金等情况堪忧。

4.高戒断率“表象”下新精神活性物质治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上海市戒毒工作成效明显,实现3年戒断率稳中有升,基本实现“减增量、去存量”工作目标。但是,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目录缺口较大,毒品鉴定技术较为滞后,制贩链条隐蔽性更强、取证难度更大。2020年,在对上海市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毛发检测中,发现化合物种类多达26种。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蔓延增势相比,能够实际认定具有吸毒违法行为的比例明显偏低。另外,就调查对象而言,老龄化问题严重,且多次场所戒毒经历者多,新精神活性物质使用者少,难以代表最新的毒品流行趋势。如何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治理,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与此同时,吸毒人群极端肇事肇祸隐患给城市治理带来风险挑战。吸毒行为极易诱发下游犯罪,一些新精神活性物质致幻性更强,吸食者极端化肇事肇祸风险更大,给平安法治建设带来隐患。

三、对策

面对毒品和药物滥用这一全球性挑战,基于上海地区历年调查回访工作的数据结果与分析反馈的问题,市局结合禁毒政策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意见和各禁毒志愿服务、社工组织实务工作者建议,形成对策思考如下。

(一)坚持系统观念,优化制度体系,聚合戒毒措施优势形成新格局

1.探索戒毒工作“一段式”管理。现行禁毒法规定了四项戒毒措施,但实践表明,各项戒毒措施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依然客观存在。特别是一些地方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戒毒管理服务资源缺失,社区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紧张,社会工作组织网络还不健全,这一矛盾尤为凸显。为进一步适应当前戒毒工作发展,保障戒毒各阶段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应结合各地有益实践,加快推动禁毒法、《戒毒条例》相关条款修订完善,将现行戒毒措施多部门“分段式”管理逐步优化为“一段式”管理。探索加强顶层设计,在条件相对成熟地区率先推动由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组织实施各项戒毒管理措施,不仅更加符合法治建设方向和机构改革原则,也能有效避免分段执行的弊端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2.促进多部门协调联动合作。多年回访实践证明,建立公安、司法行政、社区、人社、卫生等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搭建联席会商、情况通报、动态管控联网等平台,能更好实现禁毒资源统筹管理,保障戒毒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全链条、事项全覆盖。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也鼓励各国建立和加强收集吸毒趋势和戒毒治疗需求数据的系统,以便为制定预防和治疗领域的循证做法提供参考。纵观目前我国的四类戒毒措施中,强制隔离戒毒系统戒治成效评估机制相对系统全面,上海等地还获得了一系列地标认证。基于此,建议各禁毒戒毒部门形成信息互换、沟通合作机制,如通过“民警下社区,社工进场所”顺利沟通并正确评估吸毒人员吸毒经历、心理状态变化、解除强戒后生活情况等,跨越“大墙”携手助力戒毒人员操守保持。面与面之间,应进一步加强各戒毒场所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部门、禁毒社工组织、高校智库平台的结对配合,打造专业合作基地、禁毒专家论坛,以“高速接口”源源不断地为禁毒戒毒事业提供信息、知识、人才,并进一步依托网络大数据更加精准进行跟踪回访,扩大调查面与数据来源,使新时代戒毒工作有足够的基础和定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革新戒治理念,细化保障体系,构建医疗卫健戒治一体化新机制

1.加强社会保障,完善帮扶机制。强化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医疗保险对于戒毒康复的政策倾斜。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可以考虑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解除强戒人员纳入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其他民政救助对象行列,对于戒毒康复者提供充足保额或适用政策的优化,鼓励其保持操守,并积极缴纳、使用社保,不靠“保底思维”依赖低保生活。在医疗保险方面,可以考虑通过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引导解除强戒人员进行治疗,同时明确相应的医疗报销政策,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质量。

2.提高就业质量,规范准入机制。目前,国内针对解除强戒人员的就业指导与培训体系虽有但还不够完善,缺乏稳定的、可以持续发展的培训与认证体系支持,导致就业过程中更倾向于低水平的劳动报酬和生活保障,并非从长远就业发展角度考虑。对于具有社会影响的特殊工种(如媒体、宣传、文化行业等),应完善准入机制,解决当前社会对此类群体重新执业的制度缺失问题。对于非特殊工种,可适度调整就业门槛,在就业指导过程中更加重视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提高就业的竞争力,确保解除强戒人员能够重新就业、维持生计,并鼓励其在就业过程中保持操守。

(三)推行开门戒毒,深化预防体系,探索戒毒社会化延伸新路径

1.加强所社衔接指导,持续推动与特殊群体实现双向反馈。毒品问题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强制隔离戒毒期满仅仅是戒毒人员回归家庭、重返社会的起点,开展智慧化、常态化戒毒康复指导很有必要。这就要求民警能够积极走访调研,听取戒毒人员及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挥禁毒同伴正向引导力量,在此基础上设计符合实际的管理服务举措,助力解除强戒人员操守保持。从机构层面来讲,则应依托民警走访与反馈,完善解除强戒人员的动态档案,高度重视做好戒毒康复指导和社会化延伸工作,有效推动戒治全过程跟踪记录、动态管控和科学评估,多措并举防止戒毒人员复吸。

2.面向社会开门戒毒,持续加强与社区、学校、机构合作共建。戒毒工作应更多走出大墙,委派专业民警参与地方毒品问题治理,建立“禁毒戒毒合作基地”,或联合学校、企业、商圈打造“毒品预防教育实践基地”等,围绕禁毒宣传、毒品预防教育、戒毒课题研究等领域开展合作,传播无毒理念,交流技术经验,营造禁毒人民战争良好氛围。应重视借助新媒体等渠道,通过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专业知识,展现工作成效,最大限度防止吸毒人口新增。

(四)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预警体系,融入城市治理与社会安全新构架

1.加快完善新型毒品滥用问题应对机制。当前,国内外各类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其对人的生理和精神造成的危害难以明确判定,而相关法律规定及管控措施则相对滞后、亟待完善。一方面,应持续完善相关法律规制,加快检测技术研发,对各类新型毒品的制作、贩卖与吸食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及时出台针对性管制措施;另一方面,要指导街镇社区、高危场所、学校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帮助公众准确辨识,明晰滥用危害,建立反馈渠道。

2.多方合作阻断新精神活性物质传播链条。目前,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全球范围内以一种易得的“街头毒品”出现,其剂量小药效强,运输伪装便利,不仅常见于娱乐场所,在城市普通群众中间也很容易以“精神解脱”“快乐饮料”“减肥药”“加班药”的外衣流传。因此,在源头上需要专业警力联合各部门对相关化学品和药品储存地进行严密监督,切实做到信息互通、积极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活动。此外,民警在进行毒品问题调查或解除强戒人员回访时,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流行情况、药物使用习惯等进行详细调查,不放过任何有吸毒、贩毒、制毒倾向人员的蛛丝马迹。通过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行动,全力打造严防新精神活性物质入侵的安全屏障。


来源:《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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