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共6章42条,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办法》聚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便群众用药、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以及各方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2-09-01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浏览: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