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简介

发表时间:2021-10-19 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 浏览:4354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十三五”期间,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点改革卓有成效,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十四五”时期:新形势 新规划 新发展

2021年进入“十四五”时期,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形势,从机遇上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二是经济基础雄厚。三是实践基础坚实。四是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超过3亿,社会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在职退休比进一步降低。而且,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0%,“十四五”末期将达到65%,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范围和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从挑战上看,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二是医保、医疗、医药改革不够协同。三是发展基础相对薄弱。

1.五个医保,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的基本方向

关于公平医保。从参保公平、筹资公平、待遇公平、服务公平等方面作出相应安排。比如,提出建立健全待遇清单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规范统一,提高统筹层次,均衡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推动待遇保障范围和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缩小制度间、人群间、区域间保障差距,促进医疗保障再分配功能有效发挥。

关于法治医保。建设法治医保,不仅要完善医保法律体系,而且要推动政策法定,同时要统筹做好医疗保障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守法,完善多主体协商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职工和居民依法参保,对定点医药机构依法管理,规范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全社会医疗保障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法治在医疗保障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关于安全医保。保障基金安全,强化基金监测预警,构筑严密有效的基金安全防线。保障数据安全,加强医保内部管理,完善医保信息平台,保护好群众健康数据。保障参保群众个体健康安全,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关于智慧医保。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以建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基础,普遍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医保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医保“决策数字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慧化”,为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

关于协同医保。提出在巩固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职工医疗互助、慈善捐赠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协同发展。还提出完善医药价格和采购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有效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同时,强化医保基金协同监管,医保、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协同发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2.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保持稳定

“十四五”期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表述为保持稳定,内涵更加丰富,体现了保障质量的提升。一是这个稳定是在逐步扩大门诊统筹背景下的稳定,住院和门诊待遇更加均衡。二是这个稳定是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下的稳定,目录更加灵活,更多好药、管用药及时纳入目录。三是这个稳定是就医更加便捷的稳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将由50%提高到70%。四是这个稳定是对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的稳定,有助于推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建立。

  3.建立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未来五年,将按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三个项目目录,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在医保药品目录方面,一是统一化。持续推进省级增补药品消化,确保到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二是规范化。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药品支付范围,支持药品创新。将符合条件的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医疗保障药品评价机制,加强药品目录落地情况监测和创新药评价。三是标准化。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以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两病”用药支付标准为切入,逐步推动药品目录管理和支付标准相衔接。 

在医保医用耗材管理方面,建立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探索制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

在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方面,完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管理,明确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支付、监管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规范明细、统一内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服务新技术有序发展。

4.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

一是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三是规范就医服务管理。引导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四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促进慈善医疗救助发展,规范发展医疗互助,稳步提高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5.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对于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要在产品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监管创新上共同发力。

一是鼓励商业保险产品创新,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鼓励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更加注重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合作。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三是完善支持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按规定探索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四是落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

6.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一是加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主导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二是完善工作格局。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统一指导,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形成国家、省级、跨地区联盟采购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以医保支付为基础,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四是推进并规范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与集中采购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参与集中招标采购。

7.完善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治理机制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全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价格信息监测机制、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异常变动的分析预警应对能力。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推动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全面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灵活运用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挂网规则等管理工具,精准施策,有效传导,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8.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十四五”时期,要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主要提出了5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规划》还提出实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全覆盖工程,实现系统监控全覆盖、现场检查全覆盖、飞行检查全覆盖、社会监督全覆盖、监管责任全覆盖。

二是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主要是通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加大稽查审核力度,实现本地异地、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审核全覆盖。全面推进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

三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息共享、结果公开、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适应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特点,建立并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进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是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促进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态势。健全欺诈骗保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完善奖励政策和奖励标准。健全完善要情报告制度,用好基金监管曝光台,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的收集遴选和公开通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9.推动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现代服务体系,支持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有效利用和有序就医。

在医疗服务方面,支持儿科、老年医学科、精神心理科和康复、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发展,鼓励日间手术、多学科诊疗、无痛诊疗等医疗服务发展。提高门诊检查、手术、治疗保障水平,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远程医疗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上门医疗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促进智能技术合理运用。

在药品供应方面,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发展,加快新药好药上市,促进群众急需的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使用。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布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领域的衔接应用。严格药品监管,有序推进药品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短缺药保供稳价。

在药品流通方面,逐步建立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保障集中采购药品供应。支持药店连锁化、专业化、数字化发展,更好发挥药店的独特优势和药师作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支持电子处方流转。

10.医疗保障将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变化

通过未来五年的努力,群众至少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获益:

一是新药好药更加可及。“十四五”期间,将继续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适应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需要,动态调整优化药品目录,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评价优良的药品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支付范围。同时,自2018年以来已开展五批药品集采,患者个人负担水平明显降低,大量原来用不起高价药的患者用上了高质量药品。在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方面,中选冠脉支架价格降幅达93%,近期实施的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髋关节和膝关节的平均价格分别从3.5万元和3.2万元下降至7000元和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让参保群众用上更多新药好药。

二是重大疾病保障更加有力。核心是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首先,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次,针对不同困难类型,实施分层分类救助。第三,规范救助费用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稳步提高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三是住院和门诊保障水平更加均衡。未来五年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统筹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在巩固稳定住院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提升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

四是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十四五”期间,医保服务网更为完善,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大力推进服务入镇进村,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医保服务。在完善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推动传统服务和新型服务共同发展,在积极推广经办大厅现场“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加快构建互联网、医保电子凭证等智能化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码上办”“视频办”。以更加智慧便捷的网络为支撑,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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